重污染天气最新通知_重污染天气最新通知文件
1.2022邯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2.潍坊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按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3.潍坊关于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并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4.2021四川达州重污染天气限行管制措施时间及区域
5.1月19日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通知
2022邯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月5日起,我市高空逐渐转为脊区控制,地面受南风持续影响,风力减弱,湿度升高,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持续积累,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月4日1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二、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新增和原有重点行业拟评定B级及以上企业按照报批版减排清单措施执行;经省、市批准的疫情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根据疫情需要保障生产;其他行业企业按照《邯郸市2021-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预警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其中修订版清单上报后因民生保障需要经市批复的企业按照批复意见执行。火电企业加大脱硫脱硝剂用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除应急抢险施工和经市批准的重点民生工程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四、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工业企业及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五、全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六、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各县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潍坊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按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按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预测会商结果,12月20日至24日,我省内陆地区将出现一次大范围不利气象过程。经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组联合会商,经研究决定,我市自2021年12月19日2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20日16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潍坊市人民办公室印发的《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其中,工业企业要按照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建筑工地等扬尘源停止产生扬尘环节的建筑施工作业;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上路运输行驶。
请各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辖区、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做好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不利气象过程应对工作,履行应急响应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及公开,并于每日,上午10时上报应急工作日报。
邮箱:wufangke_wfeeb@wf.shandong.cn
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
潍坊关于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并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于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并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经济开发区文教局,市教育局高新分局、滨海分局、峡山分局,各直属单位、学校: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会商结果,我市空气污染呈上升趋势,预计12月21日至24日将持续出现重度以上污染天气。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我市自2020年12月21日10时起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12月21日12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市区按照潍坊市人民办公室印发的《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通知中小学在Ⅱ级响应停止所有室外课程和活动的基础上,视情况取弹性教学或临时停课措施,指导广大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应急保护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外出取防护措施。
潍坊市中小学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2021四川达州重污染天气限行管制措施时间及区域
受到气候环境的影响,四川多地启动重污染天气交通管制措施,在城市多条道路范围内进行交通管制措施,直到天气环境恢复为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四川达州、绵阳地区具体的交通管制区域及措施吧。
达州限行交通管制措施为有效应对达州市中心城区重污染恶劣天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规定,按照《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1月22日零时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达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1)4号)要求,我支队决定启动达州市中心城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在达州市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2021年1月22日零时起,管制结束时间根据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另行通告。
二、交通管制区域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肖公庙路张家坝大桥路口—张家坝街犀牛大道路口—小河嘴大桥南滨路路口—凤凰大桥南滨路路口—巴国大道—万达路麻柳大道路口—麻柳大道通州大道路口—麻柳大道达川大道路口—麻柳大道南国大道路口—南国大道健身路路口—南国大道盛达路路口—七河路汇鑫能源路口—七河路环城路路口—西河路钢花路路口—阳平路金山北路路口—凤凰大道西延线马莲路口—泰诚路环城路下穿路口路段—元九大道环城路路口—塔石路莲花湖湿地公园路段—元九大道塔石路路口—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以内区域。
三、交通管制措施(一)全天禁止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货物运输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货运车辆(含办理了建筑垃圾、重点工程、市政工程入城通行证的),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进入交通管制区域内通行。
(二)工作日早7时至晚22时,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即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为1和6周一限行、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遇节日调休以对应的工作日限行)。
(三)允许通行的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环卫、供气、供水、园林、邮政(快递)、运钞等含特殊装置的专用车辆。公共汽车、出租车(含网约出租车)、新能源号牌的汽车、办理了绿色通道的民生运输车辆、办理了通行证的城乡共同配送车辆、单位自备通勤大、中型客车、旅游客车、长途客车、制式校车等车辆。
四、法律责任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动抓拍或进行现场取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特此通告。
四川绵阳限行措施根据发布的文件显示,自2021年1月22日起,绵阳将取机动车尾号限行的措施。
本次机动车限行的区域有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江油市、三台县、北川羌族自治县、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盐亭县、梓潼县、平武县视本地情况自行决定。
详细的限行区域为在涪城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游仙区城区(含小岛、东原香屿、桃花岛和游仙经济试验区)以及安州区花_镇、界牌镇范围。
具体的限行时间为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的7时至22时,取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
来源: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潇湘晨报
1月19日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通知
高阳县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加强管控积极应对本轮污染过程的提醒函》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预计1月20日起,河北省高空转为弱脊,地面受高压影响,南北风交替,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转差,保定市可能出现中度以上污染过程。为减轻污染过程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按市大气办指导要求,我县于2022年1月19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措施》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依据2021年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Ⅱ响应减排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料场、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面源控制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煤炭、渣土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洒水等清洁频次。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前提下,经市大气办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道路保洁。根据温度、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层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保洁频次。
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乡镇、村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露天焚烧和红外监控系统开展实时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盯紧重点时段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存在异常升高倾向的,要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格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二、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建设项目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的减排方式。
三、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按照《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预警期间每日20:00时前报送前一日督导检查情况,预警解除后次日16:00前,将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报告,及时报送县大气办。具体内容为:出动的检查人员、车辆以及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数量,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高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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