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气污染治理措施 怎么改善空气污染

2.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3.西安安雾霾红色预警情况西安安雾霾预警时限区域限行规定

空气污染治理措施 怎么改善空气污染

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_重污染天气响应应急预案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整治城市扬尘。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突发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综合施策、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区)人民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本市实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市人民对县(区)人民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承担大气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应当取措施防止和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第八条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九条 本市实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市人民应当对省人民下达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县(区)人民。

县(区)人民应当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年度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排污单位。第十条 市、县(区)人民在编制城乡规划等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本行政区域内自然地貌形态、气象条件,科学规划通风廊道的空间结构和总体布局,以及建筑物密度、高度,保持城市通风廊道畅通。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应当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督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原则,科学划分网格单元,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第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与管理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第十三条 排污单位应当建立大气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及责任人,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及其标志。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禁止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主要负责人,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一)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的;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

(三)发生重大大气环境污染事故的;

(四)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政策和工作部署不力,致使本地区大气环境问题突出的;

(五)未完成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的。

有前款(一)(二)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第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应当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应急管理体系。

市、县(区)人民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上一级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市、县(区)人民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第十六条 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当根据市、县(区)人民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向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市、县(区)人民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当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西安安雾霾红色预警情况西安安雾霾预警时限区域限行规定

相信大家最近都被西安安雾霾红色预警导致学校停课的新闻刷屏了吧!确实如此。最近,西安这里的雾霾情况相当严重,但现在正在加强控制,并取一些措施限制一些地方的交通。

尽量保护好上学的孩子,保证人们交通的安全畅通。那么,今天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西安最近几天的雾霾和交通限制吧!

西安雾霾红色预警情况

昨天,也就是1月3日下午5点,西安向公众发布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从1月3日18点开始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

从昨天开始,西安各学校按照规定取弹性停课措施,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力学校,高中及同等学力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具体弹性停课措施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今天西安安的雾霾情况比1月4日有所好转,主要是因为西安安天气阴,有弱降雪,所以西安安空气质量有所好转,但近地面湿度较大;

专家预测,4日至5日西安安空气质量仍为严重污染;1月6日,大气扩散条件持续较差,预测空气质量为重度至严重污染;1月7日起,西安受较强偏北冷空气影响,地面风速增大,大气边界层增加,大气扩散条件将明显改善。

所以总的来说,最近几天西安安的天气是比较恶劣的,有雾霾预警。出门在外要注意保护口鼻,以免呼吸道疾病!

西安雾霾红色预警限行信息

时间限制:

2008年1月4日至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措施结束,每天7:00-20:00(法定节日和公休日除外)。

限制区域:

西安行政区域内,以西安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延伸至南横线、杜妍路、三星高速(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左高速以西的封闭区域;向北延伸至西咸北环路(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玉高速以西的封闭区域。

通过本市高速公路但未驶离高速公路的机动车,允许通行,不受限制。

限制:

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为准),实行单日限号和双日限号。即单日车牌尾号为1、3、5、7、9的车辆,双日车牌尾号为2、4、6、8、0的车辆。

新能源汽车、校车、公交车、出租车和快递货运出租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持有市运管部门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营运客车,在市邮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核发专用登记标志的邮政车辆和快递车辆不受限制。

要求运管部门和市轨道办要优化公交保障,提高公交、地铁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科学设置公共自行车站点并合理投放到位,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好的,看完天气有没有觉得不舒服?因此,每个人都应该爱护自己的环境。虽然现在国家在治理,但是我们也要尽力保护环境!